【基层动态】新源镇东城社区组织学习《自治区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的规定》
| 招商动态 |2016-09-22
9月20日,新源县东城社区组织党员干部、协警和访惠聚工作组及部分辖区群众党员共计40余人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,集中传达学习了新源县县委转发的《自治区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的规定》的通知精神。
会议由社区党支部书记主持,住社区“访惠聚”工作组副组长、县文广局孙书记领学了《规定》全文,并结合社区工作实际和日常公务接待进行了详细解读。她指出《规定》明确要求除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外,在公务接待中不得饮用任何人和任何单位提供的任何酒类,作为一线服务居民群众的社区工作人员更应该严格要求自身,进一步做到在工作日午间也不要饮酒,以免影响工作。社区书记进一步强调指出:近年来,东城社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精神,认真执行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和《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》等制度,持之以恒纠正“四风”,扎实开展“三项治理”工作,有效地推进了作风建设,维护了社区和机关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,取得了阶段性成效。但是全体党员干部应该时刻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、不能有丝毫的松懈,要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,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、人民政府的决定上来、统一到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希冀和要求上来,持之以恒将作风建设进行到底。
通过此次专项学习,与会党员干部纷纷表示,要自觉按照《规定》的要求,坚决杜绝公务活动中发生饮酒现象,以身作则,树立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。
(新源镇东城社区 供稿)
